
宿松县司法局简介
宿松县司法局全面形成“一个统筹、三大职能”的工作格局,即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内设办公室、法治监督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9个股室和宿松县社区矫正局(直属机构)、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宿松县公证处(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23个司法所。
宿松县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安庆市委、宿松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四)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吴国新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宿松县司法局位于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安丰国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6-7821795
邮编:246500
邮箱:ssxsfj2021@163.com
